秘书监丞
官名。明洪武二年(1370)于秘书监置,一人,寻增一人,佐监令掌宫廷藏书。十三年罢。
官名。元代改称秘书丞为秘书监丞,地位在秘书少监之下。
官名。明洪武二年(1370)于秘书监置,一人,寻增一人,佐监令掌宫廷藏书。十三年罢。
官名。元代改称秘书丞为秘书监丞,地位在秘书少监之下。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官名。即金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员外郎。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于中营制将军下,设左、右、前、后各一人;其他四营制将军下,各设左、右二人,四品。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
宋朝职役名。即乡里基层政权头目,有里正、户长掌催督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神宗熙宁六年(1073)行保甲法,又置都保正、副保正、大保长、小保长。后以保正、保长取代耆长、户长。宋职役的一种。乡役是乡里基层
吏名。北宋三司、开封府、殿前司、马步军司皆置。隶三司者,任满五年,授三班奉职;隶开封府者,任满七年,授三班奉职;隶殿前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奉职;隶马步军司者,任满三年,授三班借职。南宋时,御史台亦置
官名。明洪武(1368—1398)中于审刑司置,三人,正七品。详见“审刑司左详议”。
即“纛额真”。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柴薪。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甘肃、云南等省设有。正五品。管所辖之兵士,受地方武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云南亦有非世袭者,初为世袭,雍正二年(1724)改拔补。详“土官”。土兵官名。清制,甘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