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
参见“管学大臣”。
参见“管学大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佐司木中大夫、小司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司木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官名。元置,属大府监,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见《元史·百官六·太府监》。官名。元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置,属太府监。秩从五品,员额四人,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
杂号将军名,掌征伐。《后汉书·刘永传》:“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步辅汉大将军,与共连兵,遂专据东方。及更始败,永自称天子。”
官名,三国魏置,兼行御史大夫事,掌察举非法。《三国志·魏书·袁涣传》:“魏国初建,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
官名。南齐置,属门下省。参见“骅骝厩令”。
清朝太医院所属之医疗机构。即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咽喉、正骨等科。初为十一科,后痘疹科归小方脉、口齿科归咽喉科。各科分别治疗各种疾病。院属御医、吏目、医士等医官,均须各精一科。光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编修司农寺条例。八年罢。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工队事务,遇工队聚用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置工程
官名。见“公府西曹”。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