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纳言上士、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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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侍卫处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

  • 涿鹿监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汧池、鹿鸣、龙河,长兴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

  • 小承御大夫

    官名。北周置。佐承御大夫侍卫于皇帝左右。一说为正四命。

  • 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虞衡司员外郎。明清虞衡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后又增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为六

  • 典祀

    ① 《周礼》官名。春官之属。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一说为周朝置。《周礼·春官·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政令。若以时祭祀,则帅其属而修除,征役于司隶而役之。”郑玄注: “外祀,谓所祀于四郊者。域

  • 汴河锁

    官署名。北宋于汴河上置上、下二锁,掌征收汴河中舟船通行税。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 狱丞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

  • 催驱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置,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宋代中书与尚书省属员办事诸房之一。主考督文牍稽违。

  • 高等教育会议所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领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期每年会议一次,如遇重要事件,亦可临时召集会议。其议员例由学部属官、直辖各学堂监督、各省中等以上学堂监督及京外官绅之于教育事业素有阅历者充任,

  • 候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