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郎
官名。晋、南朝梁曾置,职掌不详,一说即给事黄门侍郎省称。隋高祖开皇六年(586) 尚书省吏部置,八郎之一,正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常出使监察。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并取其名置于门下省,位黄门侍郎下,员四人,从五品,掌省读奏案,即前代给事中之职。唐朝复置为文散官,正八品上。北宋沿置,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
官名。唐宋文散官正八品上称给事郎。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宋史·职官九·文散官》。隋文帝开皇六年,在吏部置给事郎。《隋书·百官下》:六年“吏部又别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炀帝即位,门下省“去给事之名,移吏部给事郎名为门下之职,位次黄门下。”见《隋书·百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