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卫处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中选定若干人,按定额给于上述名义,有典礼时派充“侍班”,并无实际职掌。如有缺出,均由蒙藏院开单报请大总统简派。王公本有俸给,又按等级每月给马夫费若干。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中选定若干人,按定额给于上述名义,有典礼时派充“侍班”,并无实际职掌。如有缺出,均由蒙藏院开单报请大总统简派。王公本有俸给,又按等级每月给马夫费若干。
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广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 民
监狱名。北魏于京师置廷尉、籍坊二狱。《魏书·孝文纪》记“太和四年(公元480年)四月乙卯,幸廷尉、籍坊二狱。”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官名。西汉置,掌官府门禁,初属少府,中属主爵都尉,后属中尉,有丞。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东汉省。官名,为官府门禁。寺互,掌梐枑(栅栏)以挡行人,有丞,为执金吾属官。西汉
众官群吏。《尚书·商书 ·伊训》: “百官总已以听冢宰。”《国语·周语上》: “百官御事。”
官名,掌察奸捕盗,主治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
① 主持掌管某事。《尚书·高宗肜日》: “王司敬民。”② 泛指官职。《吕氏春秋·审分》: “百官,众有司也。”《管子·小匡》: “制王家有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③官署名称。隋、唐以后历朝所设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门下坊,置内直监、副直监等,掌东宫衣服、笔砚之事。隋改内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