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学士承旨
官名。唐玄宗始置翰林学士院,专掌内命,设翰林学士六员。肃宗至德宗(756—758)以后,从中择年深德重者一人承旨,独承密命。宪宗正式置翰林学士承旨,为学士院之长,职权尤重,多至宰相,然犹为职衔,例由他官兼任。五代后梁一度改称翰林学士奉旨。宋朝以翰林学士中资深者为之,不常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员官,正三品。辽朝置于翰林院,为南面官,位在林牙下。金朝为翰林学士院长官,正三品,宣宗贞祐三年(1215)升从二品,应奉文字时加知制诰衔,掌撰拟诏命。元朝为翰林兼国史院长官,初置一员,正三品,屡有增减,后定置六员,从一品; 蒙古翰林院亦置为长官,初置一员,从二品,屡有增减,后升从一品,定置七员。明洪武二年(1369)置一员,正三品,为翰林院长官,十四年革。参见“翰林学士”、“翰林学士院”、“翰林院”。
官名。唐朝的翰林学士承旨,为翰林学士首领。《旧唐书·职官二·翰林院》:“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令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以)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
宋朝的翰林学士承旨,为翰林学士院主官,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见《宋史·职官二·翰林学士院》。
辽金元三代都设翰林学士承旨。见《辽史·百官志三·翰林院》、《金史·百宫一·翰林学士院》、《元史·百官三·翰林兼国史院》。
明代时设时废。明太祖洪武二年设翰林学士承旨,十四年又废。明惠帝建文年间复置。见《明史·职官二·翰林院》。
清代不设翰林学士承旨,而设掌院学士。见《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