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设大都路总管府,由大都留守司兼领,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独立,升都总管府,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同知各二员。达鲁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军学司”。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固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府文书名。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不用符者则用“帖”。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亦可用之。
见“湖广行省”。
官名。即尚衣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尚衣奉御。参见“尚衣奉御”。官名。唐置,见“奉冕局”。
宫观官名。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置,以供奉官充任,位在提点之下。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宋制,以流外、进纳与摄官合称三色人。有举主二员,三色官可至吏部或本路监司参选,拟注差遣窠阙。摄官可入小县簿尉;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