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
官名。① 《周礼》地官之属,掌宫内粮食供应之事。《周礼·地官》:“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释曰:“舍人总主给米之事”。② 战国、秦时贵戚官僚属员,类似宾客,为主人亲近私属。《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李斯为吕不韦舍人。裴骃集解引文颖曰:“主厩内小吏官名。或曰侍从宾客谓之舍人也。”至汉朝演变为正式职官。太子太傅、少傅属官及皇后、公主属官皆有之。同时,大臣仍有私养舍人者。卫青即有舍人百余人。三国、两晋、南北朝王国、公府、将军府皆设,掌文檄之事。南朝梁公府舍人为流外三品勋位。北魏诸开府舍人位从七品上。又有中书舍人、通事舍人、中书通事舍人、太子舍人等名目。唐朝诸王府、王国、公主邑皆置为属官,员二至四人不等。玄宗时废王府舍人。东宫属官有太子舍人四员,正六品上,掌文书表启,隶右春坊。另有中书舍人、通事舍人、中舍人、起居舍人等官。宋初,中书舍人、起居舍人、通事舍人等通常为寄禄官,不领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职事官。明朝有中书舍人、王府引礼舍人,武臣有带刀舍人。后俗称武臣子弟为舍人。清朝内阁有中书舍人,詹事府有通事舍人。
官名。1、周始置此官,掌官中米粟出入、公平分发等事。见《周礼·地官·舍人》。
2、秦汉时有太子舍人。汉代皇后、公主的属官也有舍人,为亲近左右侍从。
3、魏有中书通事舍人,专掌诏诰呈奏之事。南北朝梁称中书舍人,隋称内书舍人,自宋至明皆称中书舍人,清废。虽历代多沿置,但权不一,多为诏诰专官;宋有此官,但不任职;明代只掌缮写文书。
4、另外,隋有起居舍人,掌记天子言行;唐有通事舍人,掌引纳;宋有閤门宣赞舍人,元有直省舍人,侍从舍人,明有带刀散骑舍人,皆为近侍武职。
5、自战国至汉初,王公贵官的侍从宾客、亲近左右,通称舍人。参见《文献通考·职官四、职官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