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人
官名。① 又称“乡良人”、“乡帅”。春秋时齐国置。乡的行政长官。《管子·小匡》: “十里为乡,乡有良人。”有武事,则为一旅之长。《国语·齐语》:“十连为乡,故二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②女官。秦置。汉因之。《汉书·外戚传》: “良人视八百石,比左庶长。”东汉废。三国魏文帝复置,明帝太和中定其位为视千石。晋废。南朝宋明帝太始元年 (465) 复置。陈亦置。位九嫔五职之下。
1、官名,乡官,即乡大夫、乡帅,春秋时齐国置。《管子·小匡》:“十里为乡,乡有良人。”《国语·齐语》:“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焉。”注:“贾侍中云:良人,乡士也。(韦)昭谓良人,乡大夫也。”良人,掌乡之政令,有军事,则为乡帅,为二千人之旅长也。
2、嫔妃称号,既是女官,也是皇帝的妃子。《汉书·外戚传上》:“良人视八百石,比左庶长。”《后汉书·皇后纪》:“自武元之后,世增淫费,至乃掖庭三千,增级十四。”注:“婕妤一,娙娥二,容华三,充衣四,昭仪五,美人六,良人七,七子八,八子九,长使十,少使十一,五官十二,顺常十三,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十四。”西汉始置,东汉省,魏晋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