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军司马
武官名。汉置,为将军所属司马之一,掌领营兵。《汉书·谷永传》记车骑将军音请谷永补营军司马。
武官名。汉置,为将军所属司马之一,掌领营兵。《汉书·谷永传》记车骑将军音请谷永补营军司马。
汉朝官秩等级名,后世也有沿置。《后汉书·百官三》:“中黄门,比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又《百官四》:“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
官名。《书钞》六九引千宝《司徒仪》说:“记室之职,凡掌文墨章表启奏,吊贺之礼则题署也。”晋始置州军府记室参军,《晋书葛洪传》记其兄子望为广州刺史邓岳的记室参军。《宋书·百官志》说:“监以下不置咨议、记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 “檐衣人为朴大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诸州上供钱帛。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归户部度支司。
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官名。即宗正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宗正卿。
文书名。清朝敕书之一种。
官名合称。元朝中书省以右、左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右、左丞各一员,参政二员,共八员宰执,合称为八府。
清朝对非宗室封王者之称呼。此外,凡削去宗室籍之王亦视为民王。如雍正四年 (1726),廉亲王允禩被削宗室籍,革去黄带子 (清宗室之标记),易为民王。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朝审录囚,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两广、云、贵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朝审录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