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曹尚书
官名。北魏前期尚书省虞曹长官。《山徽墓志》载其父曾任此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72)。参见“虞曹”。
官名。北魏前期尚书省虞曹长官。《山徽墓志》载其父曾任此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272)。参见“虞曹”。
官署名。掌亲王府事务。辽朝为南面官署置内史、长史、参军等职。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甘麻刺于漠北,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司于京城,升正二品。设内
州学教职。唐制于州学置助教,佐经学博士教授经学,秩未入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凡烟瘴缺、苗疆缺皆属此类,俱三年俸满,有政绩而无差失者,例即升用。沿海缺、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边疆水土恶厉,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其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
官署名。简称平准行用库、钞库。元朝置,秩从七品,掌发行钞币、买卖金银、收换昏钞。世祖中统元年 (1260) 始设交钞库,掌金银钞互换及收换昏钞。四年,禁民间私相买卖金银,置燕京平准库。次年,诸路皆置。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官名,也写作“廱太祝丞”,西汉置,为雍太祝令之副,在五畤祭祀时助令迎送神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参看“雍畤”条。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置,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王府医疗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副官。
官名。唐朝后期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多以宦官充任。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捐纳人员按卯掣签加捐过班注册,稽察捐生银数及出身履历。设经承以办理事务。本处成立之前,其职任属求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