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虞衡清吏司

虞衡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虞衡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并司制造军装、兵械,烧造陶瓷、冶铸器具等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五人,满洲四人,汉一人; 员外郎六人,宗室一人,满洲之人,蒙长一人,汉一人; 主事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及笔帖式、经承等吏员分理司务。专掌制造各项器物、稽核军装、军火,分辨东珠等次之事。所属有都吏科、军器科、窑冶科、杂科、军器算房、火房等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载。


官署名。明清皆置,为工部四司的第二司,掌山泽采捕、陶冶器用。见《明史·职官一·工部》、《清史稿·职官一·工部》。

猜你喜欢

  • 鸿胪寺卿

    见“鸿胪卿”。官名。为鸿胪寺长官,北齐、隋唐五代宋辽明清都设此官。其职掌见“鸿胪寺”条。

  • 邮传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总理部务。宣统三年(1909),左侍郎改副大臣,右侍郎裁。

  • 寨官

    官名统称。宋朝寨主、寨主簿、寨都监、寨监押、寨将、寨副将、寨巡检通称寨官。

  • 宿直将军

    官名。辽置,见“宿直司”。

  • 外府正卿

    官名。即太府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太府卿。

  • 开府仪同大将军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

  • 同提举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 保氏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保氏下大夫佐官。正三命。官名。见“保氏下大夫”。

  • 海军提督

    官名。清末海军统领官。光绪十四年(1888)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从一品,统率该舰队。中日甲午战后裁。宣统元年(1909)复置海军提督一人,副都统加正都统衔,为巡洋、长江两舰队统制官。武官名。清末置,为

  • 通商事务官

    也称商务官,为驻外使馆员,有时由领事兼,有时单设,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即属此类。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二等出使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