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宫同留守
见“行宫留守”。
见“行宫留守”。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 (1909) 修订,增技士长等,计十四级。炮队、工程队设,为额外军官,阶正八品。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名。北魏置。在边镇统兵,属镇将。参见“军主”。
官名。西汉宣帝神爵元年(前61)置,征讨西北地区叛乱的羌族,拜酒泉太守辛武贤为之,后省。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复置,任张绣为之。杂号将军名,汉置,掌征伐。《汉书·宣帝纪》:“(神爵元年)
官名。即左武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武卫将军。
官署名。即鸿胪寺典客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唐朝复名典客署。参见“典客署”。官署名。见“典客署令丞”。
官名。周朝置。①西周晚期执政大臣。《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为宰,仲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②掌王饮食之官。《左传·庄公十九年》: “及惠王即位”,“王夺子
官名。西汉有主章长丞及东园主章,均为掌木材之官,东汉又有材官校尉,东晋改材官校尉为将军,南朝沿置,北周置掌材上士,正三命;掌材中士,正二命;掌材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名。三国魏置。统兵,职掌同将军。参见“护军”。官名,三国魏置。掌护诸将或领兵作战。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公”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