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王大臣会议
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又称议政大臣,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皇太极嗣位,为加强君权,分散诸王贝勒权力,命八旗总管大臣(固山额真)均参加议政。后又将议政范围扩大到贝子,定每旗各设议政大臣三人。入关后,重要事务仍由议政大臣会议讨论决定。满族王公、大臣被加以议政衔者即为议政王大臣,其办公处即为议政处。军机处设立以后,重要军国大政皆由军机大臣承旨遵办,王公大臣议政制度遂废。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正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