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官名。金朝置,商讨钱钞、田赋、税粮等事。章宗承安(1196—1200)初,始置十人。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英宗至治二年 (1322) 二月,由钦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分立。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十行军千户所,一守城千户所,一屯田千户所。置营于清州
官名,辽朝置。辽朝置夷离毕院,如汉官的刑部,掌刑狱。其长官称夷离毕,分左右。知左夷离毕为夷离之佐官,佐夷离毕掌刑狱。见《辽史·百官志》。官名。辽置,为夷离毕院的佐官,见“夷离毕院”。
官名。①西周执政之官。《师永盂铭》:“盒公内即命于天子,公乃出厥命”,“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遗仲,公乃命奠司徒”,“永付厥田。”②西周中期金文所见史官之一,又省称“尹”。掌书王命,代王宣命。《大
官名。国民党政府中央各部,其有出外视察之必要者,设有督察,有时称为视导。如粮食部即置督察四至六人。参见“视察”。
官名。以内侍二人充任,通掌三馆图籍事。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1396)于五军都督府分置,专掌文牍。后革。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官名。亦称廷尉卿。战国秦始置,秦、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 (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复旧。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遵照皇帝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
一般官吏。《管子·君臣下》:“有大臣之乱,有中民之乱。”清人戴望注:“中民,谓百吏之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