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虞候副率置,为太子左清道卫率副贰,置二员,从四品上。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改左虞候副率,玄宗开元(713—741)初又改定为左清道率府次官。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官库名。明置,掌净盆焰硝、熟硫黄,备盔甲厂等处成造火药,凡京营春秋操演,均取给于此。以掌库一人为主官。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左传·昭公十八年》:“ (郑国火灾)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 禳火于玄冥、 回禄,祈于四鄘。”孔颖达疏:“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杨宽认为:“郊人即是郊内乡
官名。宋仁宗庆历三年 (1043)始置,以员外郎及太常博士充任,仍理本等资序,不得差出,任满三年,令三司保明议升陟。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京城善后协巡总局所属各协巡局置,设巡捕头、巡捕等官员。参见“京城善后协巡总局”。
官名。武职。春秋始置,为守城门主将。《墨子·号令》: “以吏归敌,队将斩。”孙诒让注:“队将,即四面四门之将。”后世或置或罢,职掌品位不一。秦汉之际领兵作战。南朝时为低级将吏,位在队主下。北宋神宗行将
官名。即公车丞。
清朝八旗之组织单位,五“牛录”为一甲喇。又作“札兰”。“札兰”意为“队”。参见“牛录”、“甲喇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