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官
周朝天子赐予卿大夫自置官吏以治家邑。《周礼·春官·大宗伯》: “六命赐官。”郑玄注: “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周朝天子赐予卿大夫自置官吏以治家邑。《周礼·春官·大宗伯》: “六命赐官。”郑玄注: “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即“度牒”。
铁路职名。北洋政府置,属各铁路管理局,为警务、工务、事务、机务各总段的主管。
兼行天水太守之职事。《后汉书·冯异传》:“帝复令异行天水太守事。”郡太守,掌治其郡。
官名。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即“单车刺史”。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领东宫太医。成宗大德十一年 (1307)置,隶詹事院。武宗至大四年 (1311) 罢。文宗天历二年 (1329) 又由典医署改立,隶储政院。置达鲁花赤二员,卿三员,太监、少监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置,掌大理寺狱。五年新官制行,改为大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