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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金

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书》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如《张良传》记“赐张良金百镒。”《惠帝记》记“赐将军四十金。”《循吏传》记“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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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始置。初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下设典簿一人,正六品

  • 延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昌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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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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