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选部

选部

官署名。东汉灵帝时由尚书台吏曹改名,设尚书,掌选任官吏。魏晋南北朝改名吏部,后遂成为吏部的别称。北魏前期或名吏部,或名选部。设尚书为长官,下设选部监等属官,及给事中、给事等内廷派出监察官员。孝文帝改制前复名吏部。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尚书省吏部头司吏部司为选部司,设郎、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吏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为选部,设郎中、员外郎,二十九年改为“文选清吏司”。参见“吏部”。


1、官署名,汉灵帝置,为尚书台(省)下属机关,掌官吏选举。东汉尚书台下属有吏曹,灵帝时改称选部,置选部尚书主其事。《后汉书·百官三》:“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注:“灵帝末,梁鹄为选部尚书。”《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五年》:“温荐引同郡暨艳为选部尚书。”注:“汉置四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光武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灵帝以梁鹄为选部尚书,魏复改选部为吏部。吴盖循东都之制。”

2、官署名,明置,为吏部四司之一,头司称总部,后改称选部,后又改称文选司,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明史·职官一·吏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

猜你喜欢

  • 校理官

    见“校理”。

  • 辨铜丞

    官名,西汉置,也写作“辩铜丞”,辩通辨。属水衡都尉,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辨铜令”条。

  • 和籴使

    官名。①北魏朝廷派遣主管某一地区和籴事务的使者,或称和籴大使。②唐德宗时,度支以边储无备,置此与边民和籴。穆宗长庆元年(821),因经年无效徒扰边民而罢。官名。北魏始有和籴之制,《魏书·食货志》谓“收

  • 诸军都虞候司

    官署名。元朝置。北面官,掌上京道诸军执法戒严等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边防官。设都虞候为主官,掌边防军务。

  • 奉驾大夫

    官名。即尚乘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尚乘奉御。参见“尚乘奉御”。官名。唐置,见“奉驾局”。

  • 县道会司道会

    道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女冠。

  • 夫渠

    匈奴王号名。《后汉书·窦融列传》:“温犊须、日逐、温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

  • 有正

    周朝各级官长泛称。《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 大行台民部尚书

    官名。唐高祖武德年间 (618—626)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职如民部尚书,正四品,兼掌礼部事。

  • 赎罪处

    清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掌赎罪事务。凡赎罪案件,均须开列所犯案情,具奏批准后,将应缴银数行文通知户部,令依限期缴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