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道官

道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街功德使,以道士、女冠隶之。五代后周设有道录。宋因设左、右街道录院。金朝于各路设道录、道正。元朝于地方设道官衙门,路置道录司,州置道正司,县置威仪司,道官分别为道录、道正、道判。明朝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道录司,为掌管道教事务之最高机构,隶礼部。道官设有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灵,左、右至义,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不给俸。地方府置道纪司,州置道正司,县置道会司,道官分别为都纪、副都纪、道正、道会。凡道官均给度牒,三年一颁。二十八年,令天下道官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黜之。清沿明制,中央及地方之道官衙门设官、职掌均与明同。且于京师分设东南城、西南城、中城等六处道官,各设协理一人为佐,亦颁度牒。宣统三年 (1911) 道官事归民政部管辖。详见各道官条。②指道士入朝为官或挂衔者。唐高宗时,叶静能人入直翰林,为国子监祭酒,侄孙法善,玄宗时授银青光禄大夫、鸿胪卿。宋太祖开宝五年(972) 十二月赐道士玄秘大师马志通议大夫阶。明朝,道士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亦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非制也。清朝乾隆元年 (1726) 授正一真人光禄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③官署名。战国秦置,为道的行政官署。


掌管道教的官员。隋朝设威仪道官,五代时后周设道录,宋明两朝沿用其制。清朝的道官,在京城的称道录司,设正副印各一人、左右正各一人、左右演法各一人、左右至灵各一人、左右至义各一人;在直省府称道纪司,设都纪一人、副都纪一人;在州称道正司,设道正一人;在县称道会司,设道会一人。各掌其所属道教之事。参看《清通典·职官十七》、《清文献通考·职官十二》、《清会典·事例十八·吏部官制》。

猜你喜欢

  • 小宫尹上士

    官名。北周置。太子宫尹下大夫副职,亦称小宫尹。佐太子宫尹辅佐太子。正三命。

  • 堂食公使酒库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掌受给岁赐钱。设库使、副使各一员领库事,秩从八品、正九品。金尚书省所属机构。设使一人,从八品,掌受给岁赐钱,总领库事;副使一人,正九品,佐助公使理事。

  • 国子寺祭酒

    官名。北齐置,为国子寺的长官,隋以后改为国子监祭酒。参见“国子寺”。

  • 多尔吉衙门

    清朝“内阁”之满语音译名。

  • 父后

    乡官名,汉置,其职不详,疑为掌教育爱护后代子孙。《后汉书·教顺帝纪》:“丙子,加元服。赐王、主、贵人、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级。”

  • 北左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置一人。

  • 左讲经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右阐教,缺出由右讲经升补。

  • 总治河防使

    官名。元置,《元史·贾鲁传》载:“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

  • 监运谏议大夫

    官名。郦道元《水经注》记三国魏景初二年(公元238年)二月帝“遣都督沙丘部监运谏议大夫寇帅五千人,岁常修兹平河岨。”《历代职官表》按:“魏时漕事盖亦郡国自遣官输送,而朝廷遣大夫监之,此即后世巡漕御史之

  • 禁止

    官制用语。①受到弹劾的官员不能进入殿省。《宋书·百官志》: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②官员犯罪后,被关押在监狱之外的禁处,称禁止于某处,即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