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光迎功曹
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北齐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四员,正七品。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四员,正七品。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正八品。
官名。尚药局次官。隋朝门下省置四员,正七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殿内省,仍置四员,正七品。唐朝隶殿中省,置四员,正七品上。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任官的资格。唐制凡参加流内官铨选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称为官资。包括前资官和有出身人。
即“八座”。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从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名。元置,属典瑞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
官名。唐朝门下省置二员、中书省置十员,流外四品,掌承传制敕。流外官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十人,门下省员额二人,秩流外四品,掌传送制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