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使者

都水使者

官名。西汉于太常、少府、大司农、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管理河渠陂池灌溉,武帝时以都水官多,置左、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或称领护三辅都水,不常置。东汉省。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或说亦置都水使者。西晋省水衡都尉,置都水使者为都水台长官,行其职,四品。南朝宋孝武帝初一度废,改置水衡令,寻复。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改置“太舟卿”。北魏仍置,员一至二人,孝文帝大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上。北齐置二员,从五品。隋初置一员,从五品。文帝开皇三年(583)省,十三年复置,仁寿元年(601) 改名都水监。炀帝大业三年(607) 复名都水使者,为都水监长官,正五品,后改名都水令。唐初复旧,旋改都水令,太宗贞观(627—649)中又复。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司津监,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名水衡都尉,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员二人,正五品上。北宋初不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置为都水监长官,员一人,正六品,总领水利工程,有重大急务则亲临处理。或置外都水使者。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省。参见“都水台”、“都水监”。


官名。汉朝始设此官,掌管池沼灌溉,保守河渠,为都水官之长。秦设都水长、丞,汉少府、水衡都尉等都设都水官,因都水官太多,汉武帝设都水使者为统率。东汉设河隄谒者,不设使者。魏设使者。晋置都水使者,河隄谒者为其属官。隋称都水监。唐有时称监,有时称使者。宋朝也是这样。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晋书·职官·都水使者》、《隋书·百官下》、《旧唐书·职官三·都水监》、《宋史·职官五·都水监》,参看“都水”条。

猜你喜欢

  • 织营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所辖为织机匠,主织造缎匹。南京本是纺织工业发达的城市,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大批的机匠投入织营。当时以钟芳礼督理织营事务,将投营的南京城中机织业工人都编立军伍,分为前后左右中五

  • 副军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

  • 屯田客

    非皇帝所派而聚众屯田的首领。《三国志·魏书·赵俨传》:“屯田客吕并自称将军,聚党据陈仓,俨復率署等攻之,贼即破灭。”

  • ① 爵名。周朝始设,为五等爵之第四等。《礼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一说子、男爵位属同一等。《孟子·万章上》:“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

  • 内小臣

    官名。周朝置。宦官,掌王后嫔妃御见之事。《仪礼· 燕礼》: “遂献左右正,与内小臣。”郑玄注: “内小臣,奄人,掌君阴事阴令,后、夫人之官也。”《周礼·天官》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 马曹

    官署名。三国魏元帝咸熙(264—265)中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属。西晋初不置,杨骏太傅府又置,至司马伦为相国,增设掾为长官。官署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年间相国府诸曹之一,主马。其长官为属。晋时置时废

  • 禁锢

    亦作禁固,禁止担任官职。被禁锢者或因犯罪,或因社会地位低贱,以及其它政治原因,终身禁止担任官职,非有诏令特许不得解除。西汉文帝时,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东汉安帝为严惩赃吏,遂增锢二世。永

  • 吏部上士

    即“小吏部上士”。

  • 光禄丞

    官名。两汉为光禄勋副职,权位较重,多以博士、议郎充任。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南北朝沿置。魏、晋、宋七品; 梁为光禄卿副职,三班; 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设少卿为卿副职,丞为佐官,孝文帝太和十七

  • 中抚军

    官名。三国魏末置,司马炎自中护军迁任,副贰相国事,掌握朝政大权。南朝梁时为 “中抚军将军”的省称。官名,三国魏置,为相国之副,掌朝政大权。《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八月庚寅,命中抚军司马炎副贰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