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老爷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员三人,七品。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侯。见“六爵”。
州市令的属员。唐制上、中、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无品,属于外职掌,佐市令分行检察。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度支尚书,四品。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分东、西二使,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
帝王死后,在太庙立室奉祀,并追尊以某祖某宗的名号,称为庙号。庙号始于商代,其时惟称为某宗,如太甲称太宗,太戊称中宗,武丁称高宗。汉始分别以某祖某宗为庙号,如高皇帝称太祖,光武帝称世祖,文帝称太宗,武帝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