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长官司长官

长官司长官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达鲁花赤之下,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正六品。管所辖土兵及司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详“土官”。


(1)元代管辖斡耳朵所属民户之官。其时管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等总管府,掌太祖斡耳朵四季行营一切事务。其下所属多为管民的长官司,如管领上都大都麴米等长官司,领民匠七十九户,管领彰德等处长官司,管民一百十七户。设官有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2) 武职土官名。明制于少数民族地区设长官司,长官正六品,副长官从七品,所属有吏目一人。清制,长官司长官品秩同明,四川省置三十七人:分驻于叙州府、龙安府、宁远府、雅州府、泸州厅、打箭炉厅、理番厅等地方;云南省置三人,分驻于腾越厅及临安府所属地方;贵州省置六十五人,分驻于贵阳、平越、都匀、镇远、思南、思州、铜仁、黎平、石阡、定番、开州、永宁、黄平、麻哈、独山、龙里、贵定、修文、镇宁等府、州、县所属地方,掌管八十一个土司事务;广西省置二人,驻于庆远府属永定、永顺二地。

猜你喜欢

  • 审官西院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设知院、同知院各一人,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注授差遣之事。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元丰五年(1080)大改官制,改为尚书右选。官署名。见“审官院”。

  • 录尚书

    即“录尚书事”。

  • 一等书记官

    官名。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为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二年(1876) 始设书记官,后分为一等、二等,一等从五品。三十二年定制,每使馆设一名,奏补。掌使馆文牍。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 (1904) 定

  • 汉儿行宫都部署

    官名。辽置,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

  • 祗候典

    宋朝诸州役职名。又称知后典。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

  • 军事委员会

    官署名。民国置,为全国军事最高机关,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国防绥靖事务,决定军事规章制度及军队教育方针,审核军费支配和军实补充,主持军事建设及军队编遣等。设委员长—人、副委员长二人、委员七至九人。参谋总长

  • 两使推判官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 典用监

    官署名。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置,属詹事院。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内府供给段疋宝货等物。设卿四人,太监、少监、丞各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属储政院,以三库隶内宰

  • 县正堂

    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县官所出文告,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

  • 堂评事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