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戴
服饰名。亦称顶珠。清朝官服之一。冠顶圆球形,上饰诸色宝石及东珠,顶球下部有管可插翎枝崇德元年(1636)初定冠制,顺治二年(1645)渐成定制,乾隆五年(1740)略作更动,用以分等第: 自亲王至文武一品官用红宝石顶,上饰东珠; 文武二品官用珊瑚顶; 文武三品官用蓝宝石顶;文武四品官用青金石顶;文武五品官用水晶石顶; 文武六品官用砗磲顶; 文武七品官用素金顶;文武八、九品官皆用金顶。自二品至九品官皆顶饰杂色宝石。可由赏赐及通过捐纳获得。
清制,官服帽顶珠形因官品不同而异,称为顶戴, 亦称顶带。据《清史稿·舆服志二》记载, 凡文武官员,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镂花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与九品俱用金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