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所
南宋总领所别称。
南宋总领所别称。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九月设,将部内要政分为农工商三大纲,酌定子目,详细胪列,按期咨报,以备编纂统计年鉴之用。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晋朝郡县守令属吏名。掌文簿。官名 ,汉置,为郡县和王国佐吏,位在录事掾下,佐掾掌文书。晋朝郡县只置史不置掾,其职如掾。北齐各州也置,隋以后无。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① 周朝三公九卿、大官僚统称。《国语·周语上》: “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②春秋时期诸侯、卿大夫统称。《左传·宣公九年》: “公卿宣淫,民无效焉。”③汉朝以后泛指中央政府机构的首脑与主管长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为侍从贴职。后定为从三品。南宋因之。官名,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元年1101年)置,为帖职,序位在宝文阁直学士下,从三品,供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地位在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之下,从四品,不限员额。其应奉文字者,衔内带知制诰。元在翰林兼国史院与蒙古翰林院中有直学士,当为沿金制而设。
养马机关,汉置,掌养骏马,其长官为令、丞。参看“骏马令”条。
周制,诸侯朝见天子时,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故称汤沐邑。汉朝皇帝、皇后、公主以及诸侯王、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亦称汤沐邑。《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 “凡言汤沐
官名。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职权大体如旧。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参见“西藏办事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