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卫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统领龙卫军。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统领龙卫军。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南枢密院直学士下。掌传达皇帝旨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职掌不详,其下设有均工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署”。
即“云都赤”。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倅大夫右羽林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参见“邮传部左参议”。
官名。北宋每皇帝出征、巡幸,则于京师置,掌京城弹压之事。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审理所,置审理正一人,秩正六品,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其副职有审理副一人,秩正七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后增设移赉勃极烈,又为第三勃极烈,处理对外事务。太宗时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与部长同。见《金史·百官一·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