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县
清光绪元年(1875)分凤山县南境置。治今台湾屏东县东南恒春镇。二十一年日本侵占台湾后废。
清光绪元年(1875)分凤山县南境置。治今台湾屏东县东南恒春镇。二十一年日本侵占台湾后废。
法律用语。指役徒发生在路上的斗殴。《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逵卒?有大繇(徭)而曹斗相趣,是谓逵卒。”大徭,即大规模的徭役,曹斗,指打群架。
官名。隋炀帝内官,无定员,视六品以下,趋侍左右。
尚或作胜。战国时中山国国君。或即中山王之子。周赧王十六年(前299)赵武灵王攻灭中山,逃入齐,旋死。赵另
见“内三院学士”。
土司名。清初改高罗安抚司置。治今湖北宣恩南。居民主要为土家族。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废入宣恩县。
?—679唐扬州江都(今江苏扬州)人。来济异母兄。学行与济齐名。上元三年(676),官至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为相三年,卒于官。
农田。种植蔬菜、花果或苗木的绿地。始于周代。《周礼·地官·场人》:“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初周围常无垣篱,后均有垣墙或篱堑。元王祯《农书·田制门》记载:“其田缭以垣墙,
钟(鍾)西晋颍川(治今河南许昌东)人,字琰,一作琰之。幼即能文,及长,博览记籍,美容止,善啸咏。虽贵门,与浑弟湛妻郝氏妯娌雅相亲重。不以贵凌郝氏,郝亦不自贱下之,时谓“鍾氏之礼、郝氏之法”。著《遐思赋
文书名。宋制,中书遇事奏对,以白纸撰状,宰相押字,执政列具姓名,经皇帝亲阅,于状尾加盖御宝,并批“依”字,然后降外施行,称为熟状。
见“清文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