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制家庭
一个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结为配偶的特殊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和母系氏族制,其后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通常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行。以其发展阶段不同,形成若干类型,常见的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叔侄共妻、父子共妻等。各夫一般有自己的住室,妻子轮流与之同居。所生子女有的名义上全归长兄或第一个丈夫,有的由妻子指定父亲。妻子对各夫若能一视同仁,团结协和,会受到舆论赞扬;如有偏爱争执,将受到社会指责,诸夫也将在外另寻新欢,或借机打骂。《隋书·西域传》早有“兄弟同妻”的记载,明代方凤撰《夷俗考》:“无兄弟者,结义他人,方得共妻”。近代我国藏、门巴、珞巴及部分纳西、赫哲族中,不同程度残存着一妻多夫制家庭。其存在原因或系群婚残余影响,或女少男多,或为不使财产分散,以减少差役赋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