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辽事实录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月,止天启七年(1627)十一月。卷首为“总略”,叙述辽东形势和建州女真的兴起,以努尔哈赤誓师征明为始,经万历、泰昌、天启三朝,逐步占有关外地区的过程。披露了明用兵辽东、兵饷要务、朝廷门户之争以及将士怯弱之状。载当时奏疏甚多,选用他人奏疏偶亦略附评论,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但有溢美本人、诋毁他人之嫌。清乾隆时列为禁书。现有崇祯二年(1629)刻本,1930年始有影印本流传。是研究满族兴起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