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王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行政区划名。清置。元至大三年(1310),置安抚司。至正七年(1347),改为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置宣慰司,隶湖广,治所在今湖南永顺东南。清雍正四年(1726),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
曾活动在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额河下游及察隅河上游的一支古老居民。擅农事和射猎。讲自己的土语。约在19世纪上半叶,其首领司那热布颠率众与藏族发生激战,终因失败而迁走他地。至今当地还有据称是烔人留下的梯田、
?——1636清初将领。满族。纳喇氏。又作霸奇兰。祖籍伊巴丹(今吉林省伊通河流域)。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期,率属来归,隶镶红旗满洲。屡从太祖出征,战绩卓著。沙岭(今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之役,率五牛录兵
见“朵州山卫”(841页)。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勿吉(靺鞨)族拂涅部所居之地。拂涅部原为勿吉、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渤海强盛时役属渤海,渤海于其地置东平府,史称府置其故地。所在历来说法不一,旧说在今沈阳市西北之辽宁新民县一带,或
蒙古族投掷器具。蒙古语音译,意为“投掷”。起源于1300多年前,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在狩猎中创制的工具和武器,用以狩猎和作战。平时用以锻炼身体和提高投掷技术。后来发展为蒙古族的传统运动项目。其形状如镰
见“四馆四里”(555页)。
元代白兰王。一作唆南藏卜、锁南藏卜。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达尼钦波与忙达汗公主之子。尚寿宁公主布达汗。至治元年(1321),袭封为白兰王,赐驼纽金印。旋出家。泰定三年(1326)五月还俗,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