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火除灾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认为火能净化万物、祓除不祥。当使者或藩王觐见时,其本人及所携礼物必须在两堆火之间通过;凡贡品及宫廷所用之物,必经巫师以火净化;人死后,死者生前所用物品以及其亲属,均须经行两火之间,以净化除灾;凡被雷电击中之人或物,更要以火净化污秽,祛除灾邪。此俗系自古代北方民族沿袭而来,突厥、拓跋鲜卑等族皆有此俗。《魏书·皇后传》:“国有大丧,三日之后,御服器物一切烧焚”。东罗马皇帝查士丁二世遣使东聘突厥,觐见室点密河汗,即令其行经火焰,以净其身。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书名。丁实存著。1943年成书。该书取材于《东华录》、《卫藏通志》、《大清会典》、《耆献类徵》、《宣统政纪》、《清史稿》、《筹藏奏牍》等书。概述西藏近300年受中央王朝统治之历史,详论清朝对蒙藏宗教政
烧当羌首领。※滇吾九世孙。东汉后期,率种人归汉,被封为冠军将军、西羌校尉、归顺王,处于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其后裔于十六国时期建后秦。
1781—181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仁宗※顒琰第三女。和裕皇贵妃刘氏生。嘉庆六年(1801)十一月,下嫁蒙古科尔沁郡王齐默特多尔济孙索特纳木多尔济,授其夫御前大臣,赐紫缰。十六年(1811)三
参见“闲散”(1118页)、“世职”(487页)。
光绪以前一些蒙古地区尚存在以羊和茶代替货币进行交易的情况。牛、马、骆驼等大牲畜,对零星支付不方便,而羊便于用作小额交易的支付,且牧民手里经常有,数量也多,用以代替贷币比较方便。用茶作为货币能长期保存,
①(?—1691)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丹津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驻牧克鲁伦河南鄂罗赖。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母达吉纳哈屯归清,附牧于乌珠穆沁界地哈尔吉勒岱喀喇瀚海。三十
即“可敦”(491页)。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阿克苏县南浑巴什。清代为阿克苏所属回庄,设有军台(军方驿站)。
契丹族一种独特捕鱼方法。非为中原之垂钓。以宋人程大昌《演繁录》所记最详,云:“其钩是鱼也,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