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一作定琫,藏语音译。①藏军中低级军官,略似排长。清乾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厘定甲本之下设定本,领兵25名。 ②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本以下的“定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辽朝大臣。渤海后裔。辽开泰年间(1012—1021),官至南府宰相,出为知黄龙府。为政善绥抚,今辽河地区诸族皆怀服。曾主动向辽请取女真蒲鲁毛朵部境内渤海人,领兵至大石河驼准城掠得数百户以归。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三岁一试进士,贡院以二寸纸书及第者姓名给之,号“喜帖”,接帖方允以参加殿试。
西域古城名。见《元史·太祖本纪》。太祖十六年(1221)冬十月,皇子拖雷克之。《元史·西北地附录》作撒剌哈歹。《蒙兀儿史记·西北三宗藩地通释》作撒剌哈西,并云:今俄罗斯萨喀思辟部西南界上属城,濒赫哩鲁
山名。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山西大同市北。东晋太宁二年(324),代国主拓跋贺傉始亲政,“以诸部人情未悉款顺”,乃筑城于此,徙都之。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察哈尔汗属下宰桑。皇太极时(1626—1643年在位),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十一年(1654),从靖南
北方古族名。亦作赤翟。春秋时狄人的一部分。一说狄人信仰萨满教,以青、赤、白、黑象征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赤狄居南,崇尚赤色,着赤色衣饰,故称。与白狄、长狄、众狄等组成部落联盟,居于盟主地位,役使其他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源子。永乐十六年(1418),受父遣率土官、部长667人赴朝贡马。后袭职。宣德元年(1426),因子彭英朝贺正旦后期,廷臣欲加罪,免赏。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