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里布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爱新觉罗氏。字莘农。嘉庆进士。十二年(1807),升腾越州知州。任内抚辑土司、管理边务有方,能妥善处理与缅甸的关系。道光五年(1825),由知府、按察使先后升任陕西、山东、云南巡抚。曾请裁减云南守兵和文职官员,被采纳。十八年(1838),迁云贵总督、协办大学士。二十年(1840),调任两江总督。旋因英军侵入浙江定海,受命为钦差大臣赴浙江。及至,派家丁率员弁赴定海犒英军,与英军私订渐江停战协定,被两江总督裕谦参劾,革职。二十二年(1842),被起用,改发浙江,随杭州将军耆英向英军求和。英军攻占乍浦后,将10余名战俘亲送乍浦,求“解仇通好”,英军不理。同耆英代表清政府同英使璞鼎查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不久,又任钦差大臣,授广州将军。二十三年,至广东,为人民所声讨,惊忧而死。谥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