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恒滚河”(1723页)。
清皇室实行满蒙联姻政策所形成的一种制度。清朝开国前即与蒙古贵族联姻,互为嫁娶,立国后,凡后妃常取蒙古贵族女,皇室公主、郡王多下嫁蒙古贵族。成为固定制度。备指额驸即此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一。《理藩院则例》规
春秋战国及秦时对今江苏、浙江、福建沿海和附近岛屿的越人部落称谓。有时亦作地域之称,如蒙文通《越史丛考》:“所谓‘外越’者,殆指、东海外之越地而言”。其名最早见于《越绝书》,该书《记吴地传》云:“娄门外
见“火筛”(392页)。
北魏肃宗孝明帝元诩年号。528年,凡1年。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洪武七年(1374)置。设大使1人,从八品;副使1人,正九品。以茶易八番溪洞之马。后革。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见“史记”(565页)。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见“赫哲族”(2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