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也吾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伊瑚卫。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例罗等21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例罗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正统十年(1445)十二月,卫指挥奴答曾入京朝贡。治所在今吉林省蛟河县北拉发站,一说在呼兰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伊瑚卫。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例罗等21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例罗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正统十年(1445)十二月,卫指挥奴答曾入京朝贡。治所在今吉林省蛟河县北拉发站,一说在呼兰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兀的河卫均改作乌登河卫。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见“土尔扈特南前旗”(73页)。
见“萧乐音奴”(2000页)。
见“第巴”(2071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古族名。又称姜氏之戎。本羌人之一部,居姜水(陕西宝鸡地区),与周族关系密切。周族西迁于岐下,与其结为婚姻集团。西周初,大批向东迁移。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迁居晋北的一支与周战于千亩,周师败。其余
?—761唐朝将领。高句丽人。王氏。入居营州(今辽宁朝阳)。以功授右卫将军、关西兵马使,从征九曲(今青海东南部黄河曲流处)。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加金城郡(今甘肃兰州市)太守。翌年,兼太常卿,充元
宋至清对部分黎族歧视的称谓。最早见于《太平御览·岭南道·儋州风俗》:“俗呼山岭为黎,人居其间,号曰生黎”。《广东通志》云:“(琼州)有夷人,无城郭,殊异居,非译言难辩其言,不知礼法,……号曰生黎。巢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