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勒都赤
见“云都赤”(248页)。
见“云都赤”(248页)。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见“门款”(135页)。
清代满族女文人。清宗室嘎公之女,袭封男爵珠亮妻,封一品夫人。嵩山、峒山母。著有《养易斋集》。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以鸟枪马甲编设,分为陈枪营、新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总管内务府大臣。陈营兵102名,新营兵498名。缺出,由都虞司官会同该参领传集应挑之人挑补之。雍正九年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
清军与阿睦尔撒纳余部间的一次战役。阿睦尔撒纳败亡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三月,清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奉命追击其余部。准噶尔部喀喇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勒杂特宰桑特克尔得克、阿尔塔沁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
1761—1837清代思想家、教育家。字诚方,号平泉。河南禹州人。回族。明大臣马文升后裔。曾任封邱县、巩县教谕。其学说师承陆象山、王阳明,又颇有黄老之风。主张政治要向权略智数方面发展,处世要注意祸福、
渤海王国大臣。官文籍院少监。唐大顺二年(日本宽平三年,891)冬,奉国王大玄锡命携王国书牒,率105人使聘日本。十二月,抵日出云登陆。日廷以未满12年聘期(前裴颋使日在公元882年),不许入京城,仅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