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云南行省所辖军民屯田
元统一全国后,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少数民族地区则兼有控扼之意。其在云南行省,先后置军民屯共达12处。中大理、金齿等处于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签爨僰军置军屯;鹤庆、曲靖、中庆路、威楚路、临安宣慰司各处,亦于十二年以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二十七年(1290)签爨僰军置军屯;乌撒宣慰司军、民屯田皆置于二十七年,均爨僰军及其军户;罗罗斯宣慰司二十二至二十三年(1285—1286)设军屯,十六年、二十七年设民屯,屯田者皆爨僰军及爨僰土军;梁千户翼军屯置于至元三十年(1293),屯户皆汉军;延祐三年(1316)立乌蒙军屯,屯田者皆为畏兀儿及新附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