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哈斯木汗法典

哈斯木汗法典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在古习惯法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召集※比(负责处理民刑案件的特殊阶层)中之著名者,共同制定了哈萨克汗国第一部法典,即《哈斯木汗国名鉴》,世称《哈斯木汗法典》或《明显法律》。其主要条款为:1、财产法,包含关于解决牲畜、牧场、土地诉讼的规定。2、刑事法,即有关杀人、抢掠人畜、盗窃等刑事犯罪的处罚规定。3、兵役法,关于组建军队、兵役义务的规定。4、使臣法,主要规定挑选使臣的条件,指出使臣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熟悉各国情况,能言善辩,精通外交礼节等。5、民事法,关于婚丧嫁娶、节庆礼俗等具体规定。实行百年后,为※《艾斯木汗习惯法》所代替。此法典全文已失传,现唯有一种简单的《哈萨克汗国法典》手抄本(《哈萨克可汗图像集》一部分),藏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苏来满·哈努尼图书馆。

猜你喜欢

  • 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 西陲今略

    见“秦边纪略”(1798页)。

  • 恰那朵尔只

    1239—1267元代白兰王。又作恰那多吉。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帝师之弟。宋淳祐四年(1244),应蒙古皇子阔端之召,与八思巴随叔父萨班至凉州(今甘肃武威)谒见,住留18年。

  • 阿保谨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 耿沧支队

    全称耿马沧源支队。抗日战争时期在云南耿马一带有佤、傣、汉等多民族参加的抗日游击队。1942年日本帝国主义从缅甸入侵我国云南边疆,国民党十一集团军司令宋濂派张振武带一个连到耿马一带组织抗日游击队。是年九

  • 迈孜木汗

    见“迈孜木杂特”(742页)。

  • 喀拉提锦部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 乌吉乌纲

    见“鄂吉”(2047页)。

  • 俟利弗

    见“俟利发”(1690页)。

  • 礼部牧厂

    清政府直属牧场之一。位于张家口西北。东至镶黄旗牧厂界,西与北邻察哈尔正黄旗。东西距46里,南北距65里。厂官吏驻查喜尔图插汉地。其地约在今河北省尚义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