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段
壮语音译,又称花街。壮族青年男女娱乐社交活动场所,与“歌圩”相似。流行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每年夏历三四月间举行,每次为期3天。有固定地点。届时,远近的壮族青年男女,身穿节日盛装,男的带沙糕、花生糖、七色线等,女带自制的绣花鞋、锦带子、手帕、花毛巾等,前来赶街。在街上成群结队集体对歌,举行各种娱乐游戏活动,彼此物色对象。一当物色到称心如意的对象,便相约离开集体,细语详谈,互相倾诉爱情。如情投意合,便互相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赠给对方,作为信物,盟誓终身。然后回家告诉父母,由男方请媒妁到女方说亲,下聘礼,而结为佳偶。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修纂的《广南府志》载:“(壮人)婚姻以歌唱私合,始通父母。”即指此。但在封建社会里,壮族青年男女在花街上的爱情,被诬蔑为“私合”,因而往往为社会舆论所不容,被封建道德所破坏。花街的起源已不可考。富宁百油地方壮族,相传举行花街活动可避免“石鹅”与“神马”出来糟蹋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