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及莎车、泽普、叶城、皮山等地。现有人口33538人(1990)。“塔吉克”,为本民族自称。民间传说,意为“王冠”。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帕米尔高原东部伊朗语支诸部落。古为朅盘陀国(又称喝盘陀),为东、西方往来重要通道。唐开元(713—741)中,曾于其地置“葱岭守捉”,元称色勒库尔,为察合台后王封地。居民多半农半牧。清乾隆(1736—1795)中,以西北地区全部统一,称之“色勒库尔回庄”,置五品阿奇木伯克,归叶尔羌办事大臣管辖,定每年纳黄金27两7钱。道光(1821—1850)时,以张格尔等叛乱,屡受浩罕封建主侵扰,库尔察克和吐尔阿沙领导人民,与侵略者展开长期斗争,坚决予来犯之敌以沉重打击。近代以来,不断奋起,积极参予抗击英、俄扩张主义势力的斗争,许多青年群众,与柯尔克孜族青年一起,组成“色勒库尔绥远回队”,肩负起保卫祖国边防任务。1945年,在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革命影响下,与柯尔克孜族人民,共同发动“蒲犁革命”,严厉打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为新疆的和平解放作出重要贡献。居民操塔吉克语。语言属印欧语系伊朗语族东支。没有文字,通用维吾尔文。多信仰伊斯兰教十叶派的伊斯玛仪勒派,崇奉“依禅”。解放前,主要经营畜牧业,兼营农业,耕地大部分为地主、富农掌握,生产技术落后。解放后,因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地主和大牧主特权,生产有较大发展。婚姻多由父母包办,有早婚和近亲结婚习惯。婚礼仪式隆重。爱好歌舞,喜吹鹰笛,民间口头文学和工艺美术丰富多彩,具有浓郁的高原生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