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见“纳穆泰”(1270页)。
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明代有调军勘合、军籍勘合。清代官吏使用驿站马匹,须查验邮符,称勘合。又官府文簿,编立字号,由上官用关防盖半印,称勘文簿。明清对少数
地方志名。清人黄叔璥撰。作者大兴人,康熙朝进士。六十一年(1722),以御史巡视台湾,根据亲身闻见并参阅有关台湾记述诸书,博览综辑而成。全书共8卷,前四卷称《赤嵌笔谈》,五至七卷为《番俗六考》,第八卷
书名。元袁桷(1266—1327)撰。50卷。桷庆元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字伯长,号清容居士。出身南宋官僚家庭。少从戴表元、王应麟、舒岳祥诸遗老游,学有所自,及长践历朝堂,再入集贤,八登翰苑,为丞相拜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1740—1810清代蒙古族文学家和翻译家。察哈尔部人。自幼在察罕乌林苏默(白山寺)当喇嘛。通蒙藏语文,学识渊博。一生从事翻译和著述工作。曾以藏文写成10卷本作品集,在寺内印刷出版。对民间史诗《格萨尔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浪卡子境。洪武(1368—1398)初,明在其地置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参见“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1887页)。
见“萧革”(1990页)。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东晋时鲜卑段部首领。又作段郁兰。出于东部鲜卑,世居辽西。段辽之弟(一作子)。被拓跋代封授为抚军将军、冀州刺史、勃海公。晋咸和九年(334),受兄命,与慕容翰攻柳城,败慕容汗援军于中尾谷。成康二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