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白利事件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支持和怂恿下,利用这一纠纷,出兵支持大金寺,并与川、康、青三省军队作战,后藏军失败,退回金沙江以西。经数年谈判,于1934年签订《汉藏协议安置僧民办法十二条》,1935年签订《安置大金寺僧规约》,1939年签订《安置大金良善寺僧详细办法》七条等一系列善后章程,始获最后解决。
南宋置羁縻土司名。世袭土官为壮族岑氏。治所在今德保县,属右江道。元为镇安路溪峒安抚司,明清为镇安府,改设流官知府。为壮族地区设土司之始。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和《亦都护高昌王世勋碑》等。唐末至元初属高昌回鹘。治今新疆吐鲁番西交河故城。参阅“崖儿城”(2057页)。
见“阿尔泰办事大臣”(1248页)。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道莲花山附近;旧有依《辽史》误指其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海城县附近,辽置嫔州(州治在海域县东北向阳寨)
即“仆散忽土”(320页)。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
参见“僾尼”(2249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车臣汗部二十三旗在克鲁伦河北巴尔和屯会盟得名。东接呼伦贝尔,西界察罕齐老图,南抵大漠,北邻俄罗斯。为喀尔喀蒙古东路。地宜畜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