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个部
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五曰※室得。每部置俟斤一人。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
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五曰※室得。每部置俟斤一人。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
我国西北地区藏传佛教名寺之一。在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乡。前身为约在唐宪宗时期(806—820)于大通河附近之本教寺院阳庄寺。元初,在此寺基础上建萨迦派寺院,藏语称“萨什迦贡”。噶玛噶举派黑帽系活佛噶
西夏军队职官。分步、马两处。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自茂兴站起,西60里至蒙古境内色克吉,15里至纳哈代,15里至扪图克伊,40里至齐罕特默,50里至哈斐尔罕,50里至乌兰扎勒哈,18里至奈吉,30里至古尔班格尔,10里至俄尔拖巴喇,
解放前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柯尔克孜语音译,意为“幼年订婚”。一般在儿童刚长至三四岁左右时,即由双方父母或氏族首领包办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财物和牲畜做聘礼。解放后已逐步被淘汰。
参见“宗室”(1524页)。
见“东沃沮”(512页)。
见“耶律察割”(1323页)。
亦作“吾里不”。女真语音译,意为“积蓄”。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奥屯吾里不、世宗孙※完颜从宪本名吾里不、徒单吾里补、※乌延吾里补等。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