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男女青少年集体劳动的一种组织。结婚前的青少年均须参加本氏族或几个氏族联合组织的帕坦,轮流到各成员的父母家从事无偿劳动,并接受招待饭餐;亦可为富裕户雇用。在本组织内,不同氏族之男女青少
?—1787清乾隆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永绥厅(今湖南花垣)勾补寨人。苗族。乾隆五十二年(1787),百户诬陷其偷盗贩牛商牛只,并借此向全寨苗民敲榨勒索,乱捕乱抄,愤而率寨中苗民反抗,横遭惨杀。七年后,※
明代湖广保靖司代理宣慰使。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荩臣之妻,彭守忠之母。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一月,子未袭而卒,受命护理印务,署司事。四十一年(1562),捐银替寨民纳秋粮。“政令
呼图克图的异译,又称小活佛,即第四世达赖喇嘛“云丹嘉措”(249页)。
?—173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康熙三十年(1691),由亲军授蓝翎侍卫。四十二年(1703),任二等侍卫。四十三年,察探黄河河源,视察河流经流诸处,将目击绘图进呈。四十九年(1710)
又称“西域炮”。元代用以攻城的一种抛石机。至元九年(1272)回回人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创制并由回回军士执掌和教习,故名。其法是在机梢头,安放大石,后座只用少数人操纵机关,猛压梢头,巨石随竿抛掷空中,坠
书名。清代奕訢等奉敕撰。40卷,卷首1卷。光绪二十二年(1896)大字铅印本40册,通行排印本为10册,又名《剿平苗匪方略》。内容包括咸丰、同治(1851—1874)年间苗民起义的经过、镇压征剿过程及
1820—189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道光二十三年(1843),由翻译生员补侍卫处笔帖式。咸丰三年(1853),随参赞大臣僧格林沁镇压捻军。次年,克复东光、连镇、赏戴花翎。九年(18
见“本雅失里”(489页)。
见“鞑靼”(2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