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家庭公社

家庭公社

原始社会中后期由若干血缘近亲家庭组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萌芽于母系氏族晚期,普遍存在于父系氏族制阶段。在母系氏族繁荣期,氏族内划分出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公社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实行平均分配,民主管理,生产资料仍归氏族所有。男子实行从妻居婚,同妻子组成对偶家庭,惟不算妻方氏族的成员。随着生产的发展,男子在社会和生产中的地位提高,不愿再屈居妻方,转而将女子娶回家,于是,从妻居的对偶婚变为从夫居的对偶婚,母系家庭公社随之演变为父系家庭公社。父系家庭公社前期,生产资料仍为公有或集体占有,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单个的对偶家庭只是共同生活的细胞。家庭成员之间民主气氛较浓,男家长虽组织生产和主持宗教祭仪,享有较高地位,而父权尚不突出。到父系家庭公社后期,由于公社内私有制成分增多,个体家庭逐渐将牲畜、收获物、住宅等变为自己的私产,家族共耕地也演化为私有伙耕地,从而导致家庭公社分裂瓦解。有学者将前期的父系家庭公社称为民主型,后期的称为父权型或家长制家庭公社。家长制家庭公社有其显著特点,一是家庭成员包括被收养人和奴隶;二是父权突出,家长可以支配全家成员,对家内奴隶拥有绝对权力。孕育于家庭中的奴隶制表明,此类家庭公社的一只脚已开始迈入阶级社会门槛。家长制家庭公社并非普遍必经的阶段,有的族群由父系家庭公社向农村公社演进,再过渡到阶级社会。20世纪四五十年代,我国拉祜族保留着由母系向父系过渡的双系大家庭公社,基诺、苦聪(拉祜族支系)、怒、勒墨(白族支系)、独龙、德昂、布朗、哈尼、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蒙古、柯尔克孜、哈萨克、珞巴、僜人、黎族等,程度不同地存在父系家庭公社或残余。有学者根据上述民族家庭公社的特点,将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苦聪人、黎族的家庭公社视为依次递进的5种类型。

猜你喜欢

  • 和硕齐

    明清时期蒙古官名。※和硕首领。元亡明兴,蒙古地区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亦随之发生急剧变化。元代军政、军民一体并兼有领地性质的万户、千户制,在政体上演变为※兀鲁思和※鄂托克,在军事组织上演变

  • 赤德松赞兴佛盟书

    又作桑耶寺兴佛盟书。赤德松赞执政之时(798—815年),在今拉萨河下游建噶琼多吉英寺之后,决心在吐蕃永世弘扬佛教。为此召集王妃、小邦王子、宰相钵阐布及各级文武大臣共同盟誓兴佛。所立盟文以金字写在磁青

  • 仆

    ?—前141故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偕※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易侯,赐食邑1110户。后元三年(前141)卒。

  • 堪布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 巴补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属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耶律楚材《西游录》作八普。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费尔干纳盆地中帕普。

  • 旺扎尔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领侍卫内大臣拉锡子。雍正六年(1728),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历任御前二等侍卫、镶蓝旗满洲副都统。乾隆三年(1738),与侍郎阿克敦台吉额默根赴准噶尔,议定

  • 龙纳言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永绥(今花垣)麻栗场下坝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统计论》一文中魁,未出仕。在《赠友感怀》诗作中,有“思余报国劳侵骨,念到酬庸热满腔”的诗句,抒发其报国之心。

  • 科尔沁左翼前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法库边门(今辽宁省东北)外,养息牧牧场之东,南至柳条边,北接科尔沁左翼中旗界。札萨克驻伊克岳里泊,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后科尔沁部居之。明末,部众随首领奥巴归附后

  • 土麦台吉

    见“图墨德达尔罕岱青”(1439页)。

  • 思奴古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官与敞史相近”。天会二年(939),多里曾任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