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
见“设”(923页)。
见“设”(923页)。
见“蓝市城”(2316页)。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书名。明代有关镇压广西瑶族壮族农民起义的奏章。一篇。明王守仁(1472—1528,号阳明,今浙江余姚人,汉族)撰。作于嘉靖七年(1528)七月。内容记述其部将张经等率领汉、土、俍兵镇压广西大藤峡(瑶族
见“大渤海国”(96页)。
即“艋舺”(2457页)。
佤语音译,意为“办大事情的长者”。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俗称“班洪王”或“班洪王子”,职位世袭。最早可能是这一地区对氏族酋长或村社首领的称谓,后来发展为对地区最大头人的
见“昂邦”(1412页)。
明代官名。明代以东北为边防重地,命重臣镇守。与派驻辽东监军的内臣及赞襄军务的都御史或提督,同为镇守辽东地方,职权重大的长官。三职是总管东北(辽东)地方军政专务的最高官员,洪武七年(1374)始置。全称
州、卫、厅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武成元年(559),明帝宇文毓遣大司马贺兰祥击破吐谷浑,拔兆阳、洪和二城。保定元年(561),于此地置州。治所在美相县(今甘肃临潭县西南70里,即古洮阳城)。辖境相当
见“昆憨”(1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