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逐骨都侯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渤海国将领。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左右卫将军。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礼部卿大和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奔)。
?—1661清朝蒙古官员,内喀尔喀蒙古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游牧于西喇木伦河流城,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和台吉莽果尔率属众600户归附后金努尔哈赤,受厚遇与赏赐,尚帝女,为额驸。赐名
国号。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在傥犹州(今广西靖西县东)所建。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瓜什则加萨尔雪扎图丹群科”,意为“瓜什则加萨尔圣教法轮讲经院”。在青海同仁县瓜什则乡。建于明代,据《噶丹嘉措传》,瓜什则噶居活佛于瓜什则地方建寺和禅院(即秀古宁寺),后由瓜什则铁念
见“㑽郎让”(2369页)。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见“赛胜阿”(2468页)。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见“乾陀罗”(1982页)。
清官署名。为专门修纂理藩院则例的部门。乾隆以前未专门设馆,嘉庆十六年(1811)四月,奏请开馆。由院司员、笔帖式内拣补纂修官4员,校对官8员,翻译官、誊录官各10员,由书吏,贴写书吏内拣选供事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