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察割”(1323页)。
即“段正明”(1696页)。
元朝颁发的乘驿玺书。又称“御宝圣旨”。《元史·兵志四·站赤》:“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一般公事差遣皆凭之乘驿。以蒙古文字书写,上分别注明起马数目,从1匹至10几匹不等。通常由中书省奏准,颁发给诸王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见“费雅喀”(1771页)。
1366—1402明朝大臣。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回族。洪武(1368—1398)中,由国子生授礼科给事中,调都督府断事官。处理明断,善决疑案,奏对详明,深得朱元璋器重,赐字“鼎石”,诏令两法司疑狱尽
书名。又名《伊犁事宜》。嘉庆(1796—1820)初年满洲镶红旗人永保纂修。内容主要分三部分:北路诸城总统,南路诸城总统和伊犁将军衙门所辖各营、处应办事宜。记事始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迄于乾隆六
见“乌巴繖察青台吉”(352页)。
?—1594明代蒙古内喀尔喀领主。又作伯要儿、伯牙儿、伯言、黄台州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后裔,※虎喇哈赤孙,兀班次子。占据福余卫故地,游牧于辽河流域,故亦被称为福余卫首领。史称其“最剽悍,诸部倚以为
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银号、钱庄行业联合组织。据说乾隆年间(1736—1795)已建立。咸丰十年(1860)的《整立钱法碑》文中曾见其名。嘉庆道光时(1796—1850),加入该社的票号、银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