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
匈奴语音译。又作“区脱”。其义有3说:(1)边界上的“缓冲地带”或“中立地带”。《史记·匈奴列传》:东胡“与匈奴间,中有弃地,莫居,千余里,各居其边为瓯脱。”(2)边境上候望之处。司马贞《索稳》引韦昭
宋军事辖区。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置。西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时有溪峒少数民族※杨晟台,乘机攻文村堡。知渠阳军胡由措置无术。各族民众与西融州粟仁催等屯集至万人,湖南各族人民纷起响应。宋廷议废堡砦,撤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赛堪卫,并说清代有赛堪岭,在齐齐哈尔西南。
赫哲族中萨满的一种。赫哲语音译,亦作“巴奇兰”或“八车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在赫哲族萨满中,其为数最多。主要活动是为人治病,也能卜卦。有的地区认为其只能治小病,不是真正的萨满。
汉籍对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的俗称。因寺院外墙饰以红、白、黑三色花条,故称。藏传佛教文献多不用此称。详见“萨迦派”(2007页)。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277鲜卑拓跋部贵族。※拓跋力微子。自三国魏景元二年(261)始,质子魏晋之都洛阳,习观风土,接受汉文化,穿汉服,学弹丸武艺,英姿瑰伟,为朝士所仰。晋泰始三年(267),以父年迈求归,晋武帝具礼护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